“中国广告主长城奖”是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中国广告协会主办的,规模最浩大、影响最广泛的奖项评选,是中国广告界在广告主领域最高级别的年度评选,是对中国广告行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品牌和广告营销领军人物的最高级别的年度表彰。
奖项名称
中国广告主长城奖
奖项设置
中国广告主长城奖·2011年度功勋人物奖  (10名)
中国广告主长城奖·2011年度成就人物奖  (30名)
中国广告主长城奖·2011年度贡献人物奖  (40名)
中国广告主长城奖·2011年度知名品牌奖  (15名)
中国广告主长城奖·2011年度营销传播奖  (15名)
中国广告主长城奖·2011年度金伙伴奖     (若干)
主、承办单位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主办单位:中国广告协会
承办单位:中广协广告信息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广告人杂志社
                中国广告协会报刊分会
                中国广告协会电视分会
                信诚益智(北京)传媒顾问有限公司
特别支持:CTR市场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活动宗旨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指导原则,推荐和评选出年度最具影响力的广告主(企业)和最优秀的企业广告领军人,使消费者更深刻、更广泛地了解企业发展理念和产品,为广告主带来广阔的品牌认同和加深媒体关注度,促进广告主、广告公司、媒体之间的紧密交流合作,最终达到促进我国广告业和谐、健康发展的目的。
历史意义
       中国自1978年改革开放至今已走过了30多年的历程。期间,中国广告与中国的经济一道腾飞,为中国品牌的有效传播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为表彰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企业品牌和为中国广告发展奉献出智慧的企业广告人,我们特别推出这次广告界最大规模的广告主评选活动,并进入第三次的评选。

核心价值
1.  在中国国际广告节乃至中国广告界首次开创广告主大奖,是广告主的行业大奖、权威大奖。
2.  授予“中国广告主长城奖·2011年度人物奖”之至高荣誉,以表彰广告主在品牌推广、产品行销一线工作中的优秀人物。
3.  以传媒机构推荐为主,现场由传媒机构进行颁奖的模式,开创了媒企互动的崭新形态,为媒企交流搭建更具实效性的行业平台。
组织架构
评审领导小组
顾  问: 李东生   中国广告协会  会长
组  长:  燕    军   中国广告协会  秘书长
副组长:李殿明   中国广告协会  会展部主任
             梁勤俭   中国广告协会报刊分会  主任
             金国强   中国广告协会电视分会  秘书长
             穆    虹   广告人杂志社  社长、总编
             初志恒   鲁花集团品牌总监
办公室:贾春红   中国广告协会会展部  评选负责人
             李建强   广告人杂志社  秘书长兼副主编
             李   想   中国广告协会报刊分会  综合部主任
执行机构
秘书处
秘书长:金国强    中国广告协会电视分会  秘书长
             穆    虹    广告人杂志社  社长、总编
             梁勤俭    中国广告协会报刊分会  主任
             初志恒    鲁花集团  品牌总监
人物奖评审办公室
主    任:李建强    广告人杂志社  秘书长兼副主编
副主任:关    键    广告人杂志社  副主编
品牌奖评审办公室
主    任:李    想   中国广告协会报刊分会  综合部主任
副主任:金子强   中国广告协会报刊分会  外联部主任
评委会
评委会架构
1.  评审主席2名,人物奖与品牌奖分别设评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2名、评委委员11-15名、监审1 名;
2.  评委人员须为单数;
3.  评委会受评审领导小组领导。
评选委员构成
1.  由中央级、省级电视媒体和互联网、新媒体、大型广告公司中产生;
2.  评委所在的传媒企业一定是行业领先或知名品牌;
3.  评委的职级要求:电视台评委须由主管副台长、频道总监或副职、广告中心(含广告部)主任组成;互联网或新媒体评委,由负责经营的总经理或副职、广告或营销部门的总监组成;广告公司评委由公司总经理或副职以上担任;
4.  评委应有一定的广告传播或品牌管理经验,具有全面了解企业在市场中的品牌价值、市场营销动态,在行业媒体中曾发表过有关品牌、营销、广告与传播方面文章;
5.  评委具体人选名单,另行列出。
颁奖嘉宾
1.  领导机构、行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
2.  中国广告主长城奖的评委;
3. 《广告人》杂志理事会中的报社、重点广告公司的领导;
4.  资深行业领袖。
候选人评选条件
中国广告主长城奖·人物奖
       参评人物奖的个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合法企业(含外资、合资与内资企业)的广告传播与市场营销的负责人。
1. 必须是现职担任负责广告传播、市场营销的企业副总裁、营销总经理、品牌总监、广告总监、媒介总监、市场总监、企划总监、营销总监等以上级职务;
2. 在广告传播和市场营销方面实际操作过具有全国影响的成功案例;
3. 发表过专业文章以及专业著作;
4. 在业界口碑良好,无不良经济问题;
5. 被推荐人策划的营销活动或所属企业发布过的广告实例在中国国际广告节、戛纳广告节、纽约广告节、亚太广告节等活动中获过荣誉的,在此次评选中获加分鼓励。
6. 为鼓励更多的在企业营销和广告工作中做出巨大贡献的各层领导,已获得过“中国广告主长城奖·人物奖”的分级奖项的获得者,三年内不可参加同等奖项的评选(如曾获得过功勋奖的获奖者,不能在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功勋奖的评选,第四年或以后可以参评同等奖项,成就奖、贡献奖类同),但可以参加未曾获得过的奖项评选。
中国广告主长城奖·品牌奖
       参评品牌奖的单位须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含外资、合资与内资企业),在2010年度具有一定规模的年度广告投放与市场行为,投放的广告必须真实可信、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低级庸俗虚假的内容;
1.广告投放不得少于10家媒体(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2.广告投放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3.广告投放地区不少于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4.广告投放刊播的内容必须真实可信,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5.参评品牌奖的企业品牌有在广告传播和市场营销方面的领军人物、实际案例和广告作品。
中国广告主长城奖·金伙伴奖
       金伙伴奖的参评对象为具有一定规模与专业实力的广告媒体和广告公司。
       在“中国广告主长城奖”的评选活动中,做出积极的贡献,达到一定的推荐规模。即广告媒体、广告代理公司以及广告行业服务机构等,在企业品牌战略、品牌传播、广告策划、广告创意、广告投放等方面与广告主形成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
1. 积极参与中国广告主长城奖的推荐与评选组织工作,达到一定的有效推荐规模,对广告主奖的评选活动做出贡献。
2. 广告媒体成立3年以上,年度内有一定的广告收益额,遵纪守法。具有有效提升品牌知名度,广告效果的能力。
3. 广告公司成立3年以上,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遵纪守法。具有有效提升品牌知名度,广告效果的能力。公司在平面、广播、影视、户外等广告媒体中为客户提供过广告策划、创意制作、代理发布等综合性服务。近3年制作发布过的广告作品,在正省级以上的活动评比中获得等级奖。
4. 广告媒体或广告公司为广告行业、社会公益事业做出了贡献,在本行业有较高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报送参评要求
中国广告主长城奖·人物奖
1.  推荐单位需填写《中国广告主长城奖推荐单位登记表》;
2.  至少有两家以上传媒企业或行业协会予以同时推荐;
3.  推荐企业需填写《“中国广告主长城奖·人物奖”推荐表》;
4.  参评人员需填写《“中国广告主长城奖·人物奖”候选人申报表》;
5.  参评人需提交不少于一篇,在专业杂志上公开发表过的相关文章;
6.  需提交一份经本人实际操作的成功案例总结;
7.  需提交所获荣誉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包括获奖的广告作品;
8.  提交其他能反映候选人在专业领域成就的材料。
中国广告主长城奖·品牌奖
1.  推荐单位需填写《中国广告主长城奖推荐单位登记表》;
2.  参加“中国广告主长城奖·知名品牌奖”评选的企业,须填写《中国广告主长城奖·知名品牌奖申报表》;
3.  参加“中国广告主长城奖·营销传播奖”评选的企业,须填写《中国广告主长城奖·营销传播奖申报表》;
4.  参评单位除提交所申报表外,还需提供参评品牌的辅助资料,包括:策划文本、广告样本及媒体投放说明材料。
中国广告主长城奖·金伙伴奖
      “金伙伴”是广告主合作者中的典范,在开放式创新合作的关系中起到核心示范作用,在进行创新营销活动的过程中拥有一套灵活而系统的机制,拥有成功的合作案例,显示出与广告主公司价值链上下游伙伴进行创新合作的杰出能力。参评单位须提交:
1.  参评“中国广告主长城奖·金伙伴奖”的单位,必须是2011年度“中国广告主长城奖”的推荐单位;
2.  提交《中国广告主长城奖推荐单位登记表》,并明确参评金伙伴奖;
3.  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国广告主长城奖·金伙伴奖申报表》。
推荐与评选流程
评选组织机构
(一)由中国广告协会成立中国广告主长城奖评审秘书处,负责整体活动的领导、组织、协调,由评审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执行;
(二)评委将由品牌营销界专业人士、媒介专家、企业、媒体、广告公司代表担任,相关资料将在中国广告协会网站及中国广告主长城奖官方网站上公示。
评选流程
(一)候选人推荐
中国广告主长城奖将统一由推荐单位依各设定奖项标准进行推荐。
1.  由推荐单位依据组委会提供的参考名单进行筛选,提交推荐表格,完成推荐工作;
2.  推荐媒体须填写《中国广告主长城奖·人物奖推荐表》(附表二),并加盖推荐媒体公章;
3.  每家推荐单位经被推荐人同意,须将其联系方式提供给组委会;
4.  推荐截止时间:2011年6月15日。
(二)候选人申报
       由被推荐候选人、候选单位依规定进行材料申报。凡被推荐参加“中国广告主长城奖·人物奖”的候选人,须填写《中国广告主长城奖·人物奖候选人申报表》(附表三),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组委会。
2011年度“中国广告主长城奖·人物奖”的候选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1.  需提交不少于一篇的本人在专业杂志上公开发表过的文章;
2.  需提交一份经本人实际操作的成功案例或总结;
3.  需提交所获荣誉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  报送截止时间:2011年7月10日。
       参评2011年度“中国广告主长城奖·品牌奖”的候选单位,应按奖项要求提交参评项目的资料。
       注:被推荐人策划的营销活动或所属企业发布过的广告在中国国际广告节、戛纳广告节、纽约广告节、亚太广告节等活动中获过荣誉的,在此次评选中获加分鼓励。
(三)评审
1. 初审:评委会将根据媒体推荐名单进行初步整理,凡达到两家以上传媒企业推荐,且符合参评奖项条件的,经被推荐人同意并填写候选人申请表后形成候选名单。
2. 评选:由评审办公室组织评委进行集中评审,选出各设置奖项的获奖入围名单进行评议,最终确定入选名单。
3. 终审:入选名单报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及中国广告协会审核、批准,完成终审。
(四)颁奖
       入选者将受邀出席在第18届中国国际广告节期间组织的颁奖盛典,入选者必须亲自参加颁奖。入选者如不能亲自出席颁奖典礼,将视为自动弃奖,不再保留当年获奖资格。
颁奖典礼
在第18届中国国际广告节上,将公布“中国广告主长城奖”各奖项评选结果,并举行颁奖盛典。
时    间:2011年9月26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    点:辽宁 沈阳  沈阳国际会展中心(具体地点以最终通知为准)
规    模:不低于500人
嘉宾组成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广告协会相关领导   20人
知名传媒机构负责人(台长、社长、广告部主任、广告公司总经理) 100人
2011年度中国广告主长城奖获奖嘉宾   80人
2011年度中国广告主长城奖评委   30人
2011年度中国广告主长城奖获奖单位企业代表   100人    
活动报道媒体   100人
中国国际广告节参会代表   100人